好像是前天吧?阿修腳抽筋。
救了他之後,看到他牆上那一把說多帥有多帥,但是不知道花多少美元,特地從美國空運來台的電吉他。
默。
其實,我也想要有那麼一天,有機會用到那麼閃閃發光的東西。(收藏的天性影響)
但是,套通才學長的一句話:「沒實力的人,就算器材的性能再好,還是一樣沒實力,不會因此變專業。」
熱音社社辦的寬敞空間、中午吃飯一群人幾一張小桌子、
軟墊上睡死六七個人,打鼓的人照樣狠狠地打、
幾個學長姊默契地jam、聽得愉快、身體跟著節奏的我們相視而笑、
嘻鬧(雖然加上賭博)、
街頭表演,安可好幾首歌,人潮還不散的成就感、還有,成發時,空蕩近乎無人的觀眾席。
好多一閃而過的畫面與旋律。
說不心痛是騙人的。
同年級的人,有人組團、有人插花,大家都上台過了,(雖然成果不一)
為好玩而玩的、為社團出心力而湊人馬的、被拱上台的……
雖然當觀眾尖叫、鼓掌,是我唯一會的。
但,難道我要四年都這樣嗎?像個影子?
不在乎那些在我眼裡看來連個屁都不是,卻還是比我強?
一把火越燒越旺,雖然我是個嫩,但是我知道那叫「爛」。
至少我知道,在以前的熱音社,這樣「自以為有努力過卻一蹋糊塗的傢伙」根本不會出現在台上。
我呢? 這位一千零一號從彩排站到收廠的觀眾呢?
我難道什麼都不能做嗎?
雖然我的專長是批評,但那並不會讓熱音社更好……
「喂!跟你借本書好不好?」蹲在書架前,我問。
因為兩條大腿都在抽筋而沒辦法出來見人的阿修,大概還躺在地板上……從他的聲音聽來。
「隨便,都在書櫃裡,你自己拿。」
終於決定拿起吉他,卻是在承認自己比「爛」還要更失敗的時候。
這短暫的假期,我要無限量供應貪心。
貪吉他、貪鼓、貪音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