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像是前天吧?阿修腳抽筋。
  救了他之後,看到他牆上那一把說多帥有多帥,但是不知道花多少美元,特地從美國空運來台的電吉他。

  默。

  其實,我也想要有那麼一天,有機會用到那麼閃閃發光的東西。(收藏的天性影響)
  但是,套通才學長的一句話:「沒實力的人,就算器材的性能再好,還是一樣沒實力,不會因此變專業。」

  熱音社社辦的寬敞空間、中午吃飯一群人幾一張小桌子、
  軟墊上睡死六七個人,打鼓的人照樣狠狠地打、
  幾個學長姊默契地jam、聽得愉快、身體跟著節奏的我們相視而笑、
  嘻鬧(雖然加上賭博)、
  街頭表演,安可好幾首歌,人潮還不散的成就感、還有,成發時,空蕩近乎無人的觀眾席。

  好多一閃而過的畫面與旋律。

  說不心痛是騙人的。

  同年級的人,有人組團、有人插花,大家都上台過了,(雖然成果不一)
  為好玩而玩的、為社團出心力而湊人馬的、被拱上台的……
  雖然當觀眾尖叫、鼓掌,是我唯一會的。

  但,難道我要四年都這樣嗎?像個影子?
  不在乎那些在我眼裡看來連個屁都不是,卻還是比我強?

  一把火越燒越旺,雖然我是個嫩,但是我知道那叫「爛」。

  至少我知道,在以前的熱音社,這樣「自以為有努力過卻一蹋糊塗的傢伙」根本不會出現在台上。

  我呢?  這位一千零一號從彩排站到收廠的觀眾呢?
  我難道什麼都不能做嗎?
  雖然我的專長是批評,但那並不會讓熱音社更好……


  「喂!跟你借本書好不好?」蹲在書架前,我問。

  因為兩條大腿都在抽筋而沒辦法出來見人的阿修,大概還躺在地板上……從他的聲音聽來。
  「隨便,都在書櫃裡,你自己拿。」

  終於決定拿起吉他,卻是在承認自己比「爛」還要更失敗的時候。

  這短暫的假期,我要無限量供應貪心。

  貪吉他、貪鼓、貪音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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